柳立言先生在北大中古史中心讲演
2008年2月20日15:00至17:00,应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邓小南教授之邀,台湾中研院史语所研究员柳立言先生在中古史中心举行了题为“青天窗外无青天:胡颖与宋末司法”的精彩讲座。
柳立言先生,香港中文大学硕士,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,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。柳立言先生在普林斯顿时师从于刘子健先生,其研究兴趣涉及宋代政治、社会和法律等诸多领域,近年来的研究方向集中在宋代的法律与法律文化方面,在海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。此次报告的题目,正是围绕“法律文化”展开讨论的一个范例。柳先生自言,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,是出于他对当下民众对法律的心态的关注,因此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。其目的是“想提起大学生对法律的兴趣”,而具体的研究方法则是有意回应邓小南教授“活的制度史”的提法。
柳先生首先对讲座题目进行了解释,点明“青天”指代胡颖,是作为个人的,“无青天”则是指整个南宋末的司法状况。然后解释选胡颖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以及主要依据的史料(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)。接下来从胡颖成为青天的条件;审判前的检调和审判后的执行;掮客与讼师对司法的外力干扰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。从而得出结论:在南宋末的司法体系中虽然有作为个人的青天的存在,但青天并不能保证司法的其他程序(即审判前的检调和审判后的执行)的合法与有效进行,而且对经常干扰司法的掮客和讼师的约束能力也是有限的,因此南宋末的整体司法状况并不能使民众形成信任法律的法律文化,即所谓“青天窗外无青天”。司法改革必须从基层开始,且从制度入手。最后,对于以前研究者有关宋代法律的一些习惯性认识提出了质疑,指出从胡颖的例证来看,所谓“吏强官弱”、“地方官不得久任”、“士大夫不熟悉法律”、“中央权力无法渗透到基层”在解释南宋末司法时都是行不通的。
柳先生的研究角度和分析方法都令人耳目一新。讲座过程中,先生细密严缜的分析、轻松风趣的言谈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像。
本次讲座由邓小南教授主持,参加者还有北大历史系张希清、荣新江、王小甫、罗志田、刘浦江、臧健诸位教授,听众主要是北大历史系和法学系的研究生。报告结束后,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,围绕宋代法律的性质、与道德标准的关系,以及宋代讼师与现代律师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。
邓小南教授的总结发言指出,柳先生的讲座从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入手,调动丰富的史料来考察南宋末的司法状况,这种研究取径有利于看清法律在具体实施当中的面貌,为以后类似研究树立了一个典范。 (张卫忠)
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