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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复制费
复印16开(A4,B5)每页0.60元 8开(A3,B4)每页1.00元
复制录音带 每盘5.00元
复制录像带 每盘10.00元
利用缩微胶片档案复印,每页按同规格复印纸标准的5倍收费。
利用底片档案扩印照片,5寸每张8元,7寸每张15元,10寸每张20元,12寸每张25元。
翻拍照片按扩印同规格照片的2倍计费。
档案证明费
出具学历、工龄以及办理公证等2元
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,按利用者获经济收益的2%收取
咨询服务费
每人次5元
调阅档案(包括声、像档案)
每卷、盘服务费2元
利用档案缩微品进行机读、阅览
每盘收服务费10元
信函索取档案收取咨询费30元
本规定依据天津市物价局、天津市财政局、津价费[1997]288号文件;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[1997]301号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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